米兰(中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解决
“四风”突出问题实施细则(试行)
外经贸学党发〔2014〕16号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并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的计划管理,提高学习质量,坚持每月开展1次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每学期召开1—2次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务虚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先进理论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和办法,全面提高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改进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将调查研究列入常规工作计划。每学期初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分工,围绕工作重点和涉及师生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1—2个调研选题和调研计划,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带着问题深入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学院、部门,倾听师生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全面剖析原因,拿出解决方案,切实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调研计划、调研报告及解决具体问题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三、精简文件会议,转变文风会风。加强会议管理和统筹,每学期初统筹全校性会议安排,每月发布学校重要会议活动计划。精简会议规模、次数和时间,减少非教学科研会议,合并召开内容交叉、人员重叠的会议,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只有本校人员参加的会议一律在校内召开。在校外召开会议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会议安排和执行情况要在校内公示。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将领导干部出席会议及落实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新闻宣传工作要贴近师生及教学科研工作,减少对学校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宣传报道。
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数量,改进文风、提高质量。严格按照职权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以学校党政名义报上级机关的公文,由各行文单位一把手负责把关,经主管校领导签发,由党办、校办根据情况分别或统一报送。改进文风,凡能通过电子系统发布、传输的,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和简报,已明确规定并仍然使用的,不再重复发文,能用校外文件直接传达落实的,不再转发或印发。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校院两级“三重一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各类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专家委员会、专业咨询机构、纪检部门的作用,对重大事项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议政意识,决策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坚决反对事先定调、独断专行、临时动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加强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对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一定范围内进行报告,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五、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共识合力。认真执行领导班子通气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配合,增强领导班子工作的整体合力。坚持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定期沟通,正职与副职之间每月定期沟通,副职与副职之间遇事随时沟通。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委书记与党委常委定期谈心,校级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联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谈心谈话1—2次。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必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深化共识,凝聚合力,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向心力、感召力和战斗力。
六、密切联系师生,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按照接待安排每两周固定时间轮值现场接待师生来访,并及时处理接访事项。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制度,每位校领导定点联系1—2个学院,联系 5—6名专家学者、2—3名民主党派人士、2—3名离退休老同志,定期走访慰问学科带头人、先进教师、困难党员、党代表、教代会代表等。认真落实校领导听课制度,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各职能部门、学院要定期清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不断提升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
七、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严控使用标准。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标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调离工作岗位不得继续占用办公用房。
严格执行国家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公车由后勤集团统一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不得使用超标车辆,不得将业务专用车辆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不得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和利益相关联单位的车辆,严禁公车私用。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有关管理规定。公务出访要明确任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坚持因事定人原则,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地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符。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严禁安排无关人员随访或分行。学校领导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应安排在假期,不得使用学校的行政事业经费。领导干部出访组团出访前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回国后1个月内在校内公开团组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党委书记和校长出访报告应于团组回国后1个月内报告教育部。
八、厉行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校园。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及学校领导干部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范围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公务接待一律在学校食堂和餐厅安排工作餐。不提供高档烟酒,不赠送礼金和贵重礼品。加强对外事礼品购买和使用管理,建立登记制度,定期公布。规范外事活动宴请。
九、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凡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领取薪酬,在社会团体中兼职需经校党委同意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审批,兼职活动时间每年不得超过25天,兼职不得取酬,在非学术性社会团体中兼职不得超过2个,社会兼职情况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不得在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违规领取津贴补贴,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谋求学术资源、插手招生就业、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不得干预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人事聘任。不得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收受有利害关联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任何形式的礼品、财物。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学校各单位要根据本细则制定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执行。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同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主动接受监督。
常委会会议制度的未尽事宜,参照《中共米兰(中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本规则在执行中,如中央或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